“田长制”是近年来地方在耕地保护实践中取得的重要创新性制度,是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由党政领导、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等担任田长,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依法依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义务,全覆盖全过程地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进而促进耕地资源严格保护和合理有序利用的责任体系与制度。
“田长制”组织形式。主要采取分级保护、逐级负责的方式设立田长。一级田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二级田长由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级田长由镇(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四级田长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网格田长按自然村、村(居)民小组或种植大户等划分设置,由村级“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组长等担任。
田长的工作职责。田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补充耕地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等,涵盖耕地保护、利用和监管的主要方面。一级田长负责落实本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组织宣传耕地保护法规政策。二级田长对县级范围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落实县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定期听取三级田长汇报。三级田长对镇(办)范围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落实镇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定期听取四级田长汇报。四级田长是耕地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村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日常监督和管护,保护辖区内耕地生产设施,宣传耕地保护法规政策,公示田长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
“田长制”工作机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市级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副市长兼任,相关单位为市田长办成员。通过成立田长制办公室,统一调度,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耕地保护合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控各类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全面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发生,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我市全面推行“田长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欧洲杯在线开户_欧洲杯投注站-【唯一授权网站】: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提升耕地保护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多措并举落实党政同责,有效扭转了耕地总体下降趋势,连续两年实现净增加。制定印发了《渭南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全面建立了耕地保护田长制,构建市县镇村和网格田长的“4+1”田长制组织体系,确立了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二是“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红线573.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492.8万亩,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三是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