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小敏 李二娟)4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原料污染问题、制假造假问题、欺骗误导消费问题,严把“五道关口”,有力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审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严查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严厉打击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把食品安全“销售关”。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履行不到位,不按产品标识条件贮存,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抽检力度,严肃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
严把食品安全“网监关”。强化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平台企业是否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问题,为网上食品交易上好“安全锁”。
严把食品安全“查处关”。对获取的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
严把食品安全“协作关”。强化与公安、农业农村、纪委监委等部门的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聚焦突出问题,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揭露假冒伪劣食品制售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筑牢农村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011家,责令整改39家,立案3家,完成食品安全抽检样品230批次,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7.8%,行政处罚案件5起,建立问题台账11个,发现“三无”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家,过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