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3日陕政土批〔2023〕759号批复,现就你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东城街道办事处奓巷社区、邓庄村,西城街道办事处下庙村、观音渡社区、西长社区、三中村、西七村,许庄镇黄家村,官池镇马二村,赵渡镇仁兴村等有关村组9.646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
二、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的9.6464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由你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涉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供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三、有关征收土地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按你县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你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实施征地,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4年1月
抄送:大荔县自然资源局